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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开展教学设备清查工作的通知

    发布日期:2022-03-11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关于开展教学设备清查工作的通知

     

    各二级学院:

    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,为确保教学设备类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,按时完成学校资产清查任务,现将具体的清查方案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 设备清查工作基准日、内容

    (一)清查基准日

    设备清查基准日为:20211231日。

    (二)设备清查的内容

    此次设备清查的内容包括:

       120211231日前已入账的设备(含软件、电脑、打印机、投影仪);

       2、应纳入资产管理的账外设备(含软件、电脑、打印机、投影仪),不包括正在通过采购流程购置未办理入账的设备(含软件)。

    二、设备清查方案及步骤

       1、各二级学院的设备管理员从实验实习教学中心郭老师处取得台账,进行账物核对,并在台账栏逐项标注目前使用状态(完好、待修、待报废);

       2、凡账物相符,由设备管理员在台账上做设备认可;

       3、凡设备放置地点及责任人发生变化,设备管理员在台账上修改存放地点及责任人信息;

       4、账物核实有账无物,设备管理员在台账上做设备不认可,并填写附件1:《徐州技师学院设备清查盘亏表》,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(例如:丢失的要写情况说明,被盗的要出具报案记录等);

       5、账物核实有物无账,填写附件2:《徐州技师学院设备清查盘盈表》;

       6、实验实习教学中心组织人员对盘亏、盘盈设备进行核实、认真审核盘亏设备并提出处理意见;

       7、设备管理员及时完成盘亏、盘盈设备汇总(纸质、电子版)、相关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的整理,按时上报实验实习教学中心郭老师,及时更新学校设备总台账。

    三、设备清查时间安排

       1、各二级学院的设备自查截止时间:2022330日;请在截止日期之前将盘亏表和盘盈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郭老师,同时将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、情况说明交至综合楼817室。

       2、设备清查验收阶段:三月下旬至四月上旬;

       3、设备清查汇总、上报阶段:420日。

    四、联系方式

    各二级学院设备管理员在自查过程中如有问题,请联系实验实习教学中心设备管理员:郭老师,电话:85968172

    注意事项:

    1、因报废问题而盘亏的设备、需要转移的设备或信息登记有误的设备,请先与设备管理员联系,切勿直接做不认可处理。

    2、凡不认可的设备必须提供盘亏表。

    附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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