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实训材料专项检查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教学部门:
根据学校本学期教学重点工作安排,学校决定对实训材料、低值耐用品等进行专项检查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
1.实训材料管理情况(重点检查寒假集训材料、开学以来的实训材料使用情况);
2.低值耐用品管理情况。
二、检查安排
(一)院部自查。
2019年4月16日—4月月30日,院部进行自查,整理实训材料管理检查资料。
(二)学校检查。
5月13日—5月17日,学校检查组进行检查,具体时间与相关教学单位沟通后确定。
三、相关要求(具体材料目录和表格见附件)
(一)各院(部)需提供实训材料管理、低值耐用品管理的相关材料。
(二)《实验实训材料检查记录(院部自查)》、《实验室、实训室低值耐用品检查记录(院部自查)》。
(三)各院部自查情况
汇总后,需提交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相关材料纸质版(盖章)和电子稿于4月30日前,送实验实训中心(综合楼817室,李兴瑞,电话:85968059),电子版发送到邮箱:116290554@qq.com。
(四)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、备齐待查的相关材料,积极配合学校检查组工作。
实验实训教学中心
2019年4月9日